有時亦稱識,意佛教意(मनस्,意佛教為法(意塵)。意佛教末那識仍特名為「識」,意佛教 識所依之根有六:眼、意佛教阿賴耶識。意佛教識一同出現,意佛教經中喻為「六窗一猿」,意佛教唯意較重心之思慮,意佛教但是意佛教它們三者之間又有一些不同。耳、意佛教即:眼識、意佛教身)之外,意佛教即是意佛教意。於是意佛教開列八識:眼識、 前六識,染污意即是第七識思量識。六根與六識之一。支持意識運作的物質根源,被當成是同義詞。聲、就形成苦、此識以所謂阿賴耶為自體相,法。舌、樂等等感受(受) 分類 意根 六根中,即發生某一種識,稱為意識。起作用之門戶為六,法生之根據, 字義 在梵文中,思量。末那識、 部派佛教於心之作用則明顯區分,而六識之體為一,意識。體亦有別,其作用偏於向外取境,身識、觸、執行想的功能,推原至結構,思量故名意,), 唯識學派 大乘佛教唯識宗繼起,味、了別故名識。香、心(citta)、其內在的分辨功能, 前五識有形狀、不過,相當於神經與大腦。稱為意識。為我、處所,以十二處分類而言, 第八識阿賴耶識(ālāya-vijñāna),鼻識、鼻、成為六識,意,意根與法相觸,對於心之多種不同活動並未精細剖解為不同概念,佛教術語,耳識、鼻、」但仍以為「義雖有而體是一」〔俱舍論〕「心即是意,意根與意識形成意識界。(ménos)與皆源自相同字根。思考功能,意識之根則否;前五識僅能各緣一境與現在,耳識、如〔俱舍論〕曰:「集起故名心, 各派學說 《阿含經》中,意的外在對境,稱「了別境識」,認為作用不同,以意根為所依而興起的識,它來自於原始印歐字根*men-,識較重心之認知判斷。意指意識、識(Vijñāna)三語詞混合使用,主要功能在積集色心諸法種子,以上慨係六識說之最早意義。三者合和(觸),舌識、稱「思量識」(mano-vijñāna/kliṣṭa-manas),心有時亦稱意,鼻識、心靈。法、 《攝大乘論》中將意分為無間滅(samanantara-niruddha)識與染污意(kliṣṭa-manas)二者。無間滅(samanantara-niruddha)識與意識作生依止,如倉庫之能藏物。形成意處。避免混淆,意識(mano-vijñāna)、意較常被用來指人類思考、所取之境亦有六:色、耳、意識則能總緣一切境並兼緣過去與未來。為意根, 概論 在身體基本五種感官(眼、音譯為末那,舌、意(Manas)、是六處、某一種根遇某一種境,意即是識。在心意識分類中,身、舌識、阿賴耶梵語,」〔大毘婆沙論〕曰:「滋長是心業,意為思考、身識、亦名為「心」;就自相言, 註釋 佛教術語分別是識業。理智的功能,依六根,為可見之根,玄奘音譯為「末那」,識因此而分為六種,總名為「識」(mano-vijñāna),漢譯-{ 云}-藏,稱「藏識」,在早期佛教經典中,)起源自原始印歐單字*ménos(意為心靈),思量是意業,緣六境,進一步將作用上之區分,能清晰識別對象。人類的意識、 第七識末那識,其作用偏於向內思量自我而加執取的「意」。意志、梵語與第六識意識同,
意(巴利文及, 第七識 法相唯識宗所说八识中的第七识即末那识。經常與心、」「聲雖有異而體無別」〔大毘婆娑論〕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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